Telegram頻道女管理員承認煽惑他人縱火等罪囚3年
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一個頻道的一名女管理員去年初被捕,警方在其手機的Telegram軟件內,再發現她與其餘管理員曾討論燃燒彈製作方式,又提及「眾籌殺狗」。她承認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被判監3年。
案情指,26歲女被告承認在2019年8月至11月,與他人串謀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及使用暴力。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援引案例,提到縱火是嚴重罪行,特別是香港人煙稠密,一旦火災後果不堪設想。被告在網上短時間內煽惑多人參與,多達39條信息與縱火有關,包括列出「燒夷彈」、「鋁熱劑彈」及「毒魔法」的成份及使用,一旦有人採納及使用,可引致嚴重後果。
姚官指出,女被告作為Telegram頻道的管理員,有權修改或刪除訊息,但她容許訊息發布,應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不過考慮到她在本案中,沒有證據顯示她主動發布這些訊息,在考慮過女被告背景、精神問題和沒有案底,將量刑起點下調到四年,加上女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再將刑期下調至3年。至於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就判刑15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在判刑後見傳媒,歡迎和尊重法庭裁決,認為今次判刑有阻嚇作用。他提醒,針對警員「起底」的臨時禁制令仍生效,若違反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
戴子斌又指,本案是首次針對網上社交平台管理員, 強調網絡世界不是無法可依,警方尊重市民發表言論自由的權利,但若有人在網上散播仇恨等違法行為,警方必定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