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公路6死車禍 56歲車長認危駕判囚4年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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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粉嶺公路九巴撞樹,釀成6死39傷的車禍,肇事的56歲車長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重傷兩罪,周三(2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4年監禁,以及停牌5年。

57歲被告文志光,被控在2019年12月18日,在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危險駕駛一輛巴士,導致3男3女死亡及5男3女嚴重受傷。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他人嚴重受傷2項控罪,求情時指被捕後一直希望認罪負責,他深感愧疚,雖然知道認罪不能改變慘劇,但仍想在庭上想向所有傷者和死者家屬道歉,表達悔意。辯方指,被告主動撤銷擔保,願意盡快服刑以承擔罪責,望法庭能考慮其悔意輕判。

法官譚思樂指被告作為巴士司機將乘客的性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最終判其即時入獄4年,停牌5年,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善課程。

案情指,當日下午約4時13分,被告駕駛一輛載有72人的巴士經過粉嶺公路近松柏塱一個輕微右拐彎時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衝入路旁的草叢。撞擊後巴士上層車頂被削開,2名乘客被拋出車外身亡,另4名乘客因頭部受傷、顱內骨折或身體多處受傷等傷重不治。生還乘客有38人受傷,其中8人傷勢嚴重。呈堂片段顯示,被告左手一度離開呔盤放到大腿附近,並撥弄面部,他未有扭右呔盤,令巴士衝入草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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