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9月1日生效 政府採先訂立後審議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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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經諮詢後,會為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訂立法例,並採取先訂立後審議,會在本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9月1日正式生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電話卡實名制是要防止罪行發生,經過7星期公眾諮詢,收到10萬份意見,大部分都表示支持,政府亦參考不同行業的意見,綜合並修訂。

首先電話卡實名制實施後,市民購買儲值電話卡,要向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並附上身份證副本。至於公司企業就要提出商業登記和額外個人人士資料。

每名個人用戶可向不同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企業最多登記25張,16歲以下人士要有成人提供個人資料登記。

電訊商有責任核對用戶資料並保留客戶資料,直至電話卡取消12個月後。

邱騰華表示,會分兩階段實行,第一階段歷時180天,讓電訊商有時間建立登記儲存制度,即由今年9月1日起至明月3月1日;第二階段開始所有儲值卡都要實名登記,市民購買新儲值電話卡或充值舊卡時登記個人資料,並有360天延伸期,會在2023年2月23日全面實施實名制登記。

邱騰華稱,全球多個國家都有電話卡實名制的類似法律,香港是跟從大趨勢。電訊商收到的市民個人資料,執法機構在有罪案發生才能索取,而且通常要向法庭申請手令才能得到登記資料,他指本港現時有1200萬張流通的儲值電話卡,比月費電話卡的900萬張還要多,而且有相當比例案件涉及儲值電話卡,形容今次是填補漏洞,不會設法例檢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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