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籲切勿參與非法集結 警務長蕭澤頤巡視會展保安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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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發聲明,稱警方已就7月1日在港島舉行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作出禁止和反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在聆訊後亦維持警方決定。任何人不得參與、組織、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

保安局提醒,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處監禁五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此外,參與有關活動亦可能違反「限聚令」,最高可處監禁六個月。法庭在近月數宗未經批准集結案的裁決中,裁定涉案人罪成並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

當局表示,警方會就7月1日可能出現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作出適當部署和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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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任警務處長蕭澤頤今日下午到灣仔金紫荊廣場及會展中心視察保安安排。七一升旗禮及回歸酒會將在此處舉行。蕭澤頤大約下午三時到場巡視,並與前線警員交流,逗留近一小時後離開。

延伸閱讀
  •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修例風波期間,幾乎每一個遊行集會都會被人從中騎劫。香港復常後,警方就逾20宗遊行集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他指警方審批遊行集會時,有多重嚴格考慮,做好把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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