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國徽法生效 政府多個主要網頁加國徽圖案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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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今日正式刊憲生效。政府各部門隨即按照條例規定,在特首辦、立法會、司法機構等官方網頁,頁頂左上方均新增了一枚中國國徽,與區徽並列一起。
根據條例修訂,新增3個指定日子展示國旗及區旗,包括5月1日勞動節、農曆年初一及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在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議員等宣誓儀式上,須展示國旗和國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及司法機構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條例又提到國旗及國徽的收回處置規定。
政府表示,這次修訂法例的根本原則和精神是尊重,尊重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國旗及國徽,並就國旗及國徽的使用、禮儀、教育和推廣作出明確規定。
發言人稱,只要市民沒有不當使用國旗或國徽,或進行公開、故意及有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的行為,無須擔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