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嘉:政府應為工廈重建「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中期檢討
為鼓勵舊式工廈重建,政府於去年三月推出工廈重建「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容許申請契約修訂以重建1987年前落成工廈的人士,可選擇按「標準金額」繳付地價,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計劃成效理想,截至2022年4月中,共有9宗合資格土地契約修訂的申請人選擇以「標準金額」補地價,當中7宗已經與地政總署達成協議,而先導計劃推出前,每年平均只有3至4宗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個案成功達成協議,相對傳統估價機制,以「標準金額」補地價有較高透明度和確定性。
「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應恒常化
工廈重建「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多,政府應為計劃進行中期檢討,並將措施持續優化,務求吸引更多工廈業主參與計劃。現時香港約有900幢在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如要鼓勵更多舊工廈重建活化,政府可考慮將先導計劃恒常化,同時將計劃的申請資格擴展至1987年後落成的工廈,這樣可更有效運用工廈,創造更多商業及住用樓面,達至地盡其用。
調整工廈重建成住宅的補地價「標準金額」
從政府最新數據可見,5宗工廈重建個案都是由「工業/倉庫」用途轉變成「商業/現代工業」用途,暫未有工廈重建成住宅,有意見認為工廈重建成住宅的「標準金額」水平訂得過高,使到不少工廈業主卻步,加上近期樓價漸趨下跌,反映樓價走勢的中原城市分區領先指數由2021年8月的歷史高位191.34下跌至近日的179.53,而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亦顯示,2021年第三季的私人住宅指數由397.9下跌至今年第二季的383.6。政府應適時調整「標準金額」水平,貼近市場最新情況,以增加舊工廈重建為住宅的誘因,助力增加本港住屋供應。
同一地區訂立多於一套標準金額
政府按地區訂立不同的「標準金額」水平,現時計劃將全港分為五個大區,當中包括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南和新界北,從地政總署的分區地圖上可見,九龍東由觀塘、九龍灣、新蒲崗和油塘等地區組成,而九龍西由長沙灣、深水埗和紅磡等地區組成,但分區過於簡單或會窒礙工廈業主參與先導計劃,每區幅員相當廣闊,即使同一地區內,地價亦不盡相同,例如觀塘和九龍灣的工廈重建後,其平均出售呎價高於新蒲崗,如果只有一套「標準金額」,相信工廈重建的成功個案會集中於觀塘和九龍灣,而新蒲崗的工廈業主便沒有太大誘因參與先導計劃,我認為政府可於同一地區訂立多於一套「標準金額」,更能反映各區工廈的土地價值。
本人促請政府為工廈重建「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進行中期檢討,並定期與業界交換意見,盡早優化計劃措施,為計劃恒常化做好準備,締造更多工廈重建的成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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