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劵:首期4.16發放 7.16發第二期
當局公布2023年電子消費券計劃的詳情。
政府將於4月16日向去年已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首批合共3000元的電子消費劵。市民在接收首期消費劵時不能轉變已登記的電子錢包帳戶,政府將提供特別渠通處理市民因遺失八達通卡等原因轉換支付平台申請。至於第二期2000元消費劵則在7月16日發放。另以不同入境計畫在港居住及來港升學人士,都會獲發半額,即2,500元消費券。
使用期限方面,使用支付寶香港、BocPay、PayMe、Tap&Go及WeChat Pay的市民、首輪消費券到期日為今年10月31日、第二輪到期日為明年(2024年)1月31日。
八達通用戶6月底前要用完首期消費券,才可收第二期消費券,最遲須於10月31日前用完3000元,並在11月16日領2000元餘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預計計劃可提振本地生產總值百分之0.6。他又指,派發消費劵有助刺激消費亦都協助推動電子支付,而電子消費劵將配合「開心香港」安排,希望市民好玩好食,恢復經濟。
陳茂波透露八達通正進行提高接收金額提高的程序,但重點是穩妥進行,當局歡迎八達通公司的工作。至於是否政府未來會否恆常派消費劵,陳茂波稱每次派發消費劵都涉及大筆金錢,財政上不是太可行。至於下年是否繼續派消費劵就要「審時度勢」。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4月份發放的消費券須以去年收券的儲值支付工具收取,若相關帳戶已經失效(包括已遺失/ 退回已登記的八達通卡),市民須在指定期限內更新其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登記紀錄,而更新帳戶的市民必須以同一款儲值支付工具收取。
另外,對於已領取樂悠卡的長者,李文成指其已登記的舊有八達通卡仍然有效,他們可繼續使用原有八達通卡領取並使用消費券而毋須重新登記;如他們舊有的八達通已遺失、損壤、退回,則可透過八達通熱線、消費券網站及郵寄表格處理。市民可致電185 000查詢去年已登記計劃資料。
他強調消費劵收取/發放/使用等安排與去年安排一樣,但繼續不適用稅務、政府及公共事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