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維思:無需擔心2047年後地契到期
盧維思認為,擔心2047地契到期問題,是無知或無聊猜測。(大公報資料圖片)
如今香港人日漸將關注點聚焦於2047年,開始思考這個城市的未來。不幸的是,大多數人都未細緻研究過《基本法》,因此很多思考都錯謬百出。
尤其是“本土派”擁躉們,最根本的錯誤是,誤以為《基本法》將在2047年失效。他們認為,未來是一張白紙,可以任意隨心所欲地填上各種選項。
可惜,這只是他們一廂情願。因為1990年4月4日由全國人大通過、並由當時國家主席簽署的《基本法》是一項永久性法律。除非全國人大修改或廢除,否則《基本法》將一直有效。
誠然,《基本法》第五條承諾,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因此頗有爭議的一點在於,這一承諾是否將在2047年過期。但是,在這部法律的其他部分,都無類似的“日落條款”。並且,隨著期限臨近,全國人大也可隨時重新審視這一條款,並根據到時內地和香港特區的情況來調整這一時限。原則上來說,只要有利於雙方,沒有任何理由不延長這一承諾。
值得指出的是,《基本法》第一條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整個第一章(包括11條)都闡明了中國關於香港的長久政策(即其基本原則)。
而另一個謬誤,是香港所有批出的土地租契將在2047年到期,之後土地的使用權也存在不確定性。一位銀行高級職員近期就警告說,除非能徹底搞清這一問題,否則銀行好快之後就無法發放30年期貸款。
鑒於香港可開發的土地短缺,地契問題變得尤為重要。我們可以仔細研究一下,《基本法》第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換言之,香港政府已獲授權處理所有土地事宜。這就是為何地政總署對今年批出的各宗土地都授予了50年租期。這些租契的有效期將直至2066年。事實上,自1997年以來,幾乎所有批出的土地都被授予了50年租期,因此已經有成百上千的土地租期將延續到2047年以後。最大的例外,是1999年批出的香港迪士尼地契,租期長達100年(準確來說是50年,外加50年的確定續約權)。其他近期批出的土地租期,包括沙田的賽馬俱樂部,以及香港機場新規劃的商業區,都達50年。
當然,目前也有一些將在2047年到期的土地租契。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所有由英國政府批出的新界土地租契都在1997年6月到期;所有在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生效後批出的土地,其租契有效期為1997年後外加50年。所有第一類租契的有效期都已通過單項立法延長了50年。如今要做的只是通過類似立法,來將兩類租契的有效期在2047年後再延長50年。
非常重要的一點是,特區政府如今已經有權處理這一問題,無需尋求北京批准。如果香港人真的對此有所擔憂,而非是出自無知或無聊猜測,那麼發展局局長有必要盡早推進相關立法。
現在大家應該清楚明白。除了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香港來說沒有其他選擇。對土地租契的期限,大家也無必要擔憂。這一問題可以輕鬆解決。我們以前就成功解決過,未來也可以再次輕鬆應對。
文章觀點來自作者,不代表本網立場。
文章翻譯自China Daily香港版,原文:Contemplating 2047 and all t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