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基本法》對香港的成功穩定至關重要
回歸祖國20年來,香港一直保持著繁榮穩定。過去20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也見證了《基本法》的成功實施。
香港在多個領域的成功顯示出,《基本法》是其繁榮發展的法律保障。
首先,“一國兩制”政策是《基本法》的指導原則,同時以中國憲法為基礎。為全面實現“一國兩制”政策,必須遵守、尊重《基本法》。“一國兩制”原則是中國獨有,這令香港特區《基本法》成為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
第二,中國憲法是香港特區《基本法》的立法基礎,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中國憲法與《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共同基礎。換句話講,《基本法》即特區憲法,由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起草,並明確以中國憲法第31條為基礎。由此,香港的任何法律都不能與《基本法》相抵觸。
第三,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關係應基於《基本法》,即前者為“授權”主體,後者為“被授權”主體。因此,特區政府的權力來源於《基本法》的規定,以及中央政府的授權程度。
中央政府有權修改、解釋《基本法》,有權處理國防和外交事務,同時有權任命特區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其他主要官員。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令其擁有行政、立法和獨立的司法權,以及在其權限範圍內作出最終決斷的權力,但這不應與絕對自治權相混淆。
香港享有一些連某些聯邦制國家州政府都無法享有的自治權。例如,香港獨立發行貨幣——港元, 亦無需向中央政府繳納稅收,所有這些都是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的一部分。
第四,在香港,行政長官是政治體系首腦,這意味著特首在行政領域扮演關鍵角色。香港是一座“世界城市”,一個國際金融、運輸和物流中心。香港只要有效落實《基本法》及相關政策,就能創造出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助力特區經濟快速發展。
香港還以遵紀守法、尊重法治而享譽世界,而香港的法治是以《基本法》為基礎。因此,維護《基本法》權威有助於維護香港的繁榮、發展和穩定。鑒於香港特區《基本法》是一部成文法,包含大量本地司法先例,香港法治的發展將有助於增強中國社會整體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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