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進:修正中國產權的新措施
中國最近出台新的指引加強產權保護,這是確保經濟長期增長重要一步,但光有指引是不夠的。
指引旨在推動三個關鍵目標。 首先,限制政府沒收企業和公民私產的酌情權。 過去,法律定義國有部門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私人部門則是「補充」。 新指引強調國企和民企的「平等地位」,其產權得到「平等保護」。 現在,私有產權被正式定為不低於國有產權。
中國正面臨新一波資本外流。習近平的反貪腐運動雖然集中對付貪官,但有企業家擔心終有一天會盯上他們及其資產 。 畢竟,管理中國商務法律和規範非常複雜,有時更加自相矛盾,中國企業家難免會觸犯這樣那樣的規則。 新指引解決以上問題,指引要求不追究企業家初創時違法違規或漏稅行為的「原罪」。 這項豁免加上國企和民企進一步平等,可令中國商人放下心頭大石,鼓勵他們將財富和才華留在國內。
新意見的第二個目標是取消民企(包括假公濟私的國企管理層)挪用國有資產。 這些假公濟私行為形式多樣,包括向關聯民企賤賣國有資產,以及在股市進行內幕交易等。反貪腐運動積極打壓這類行為。 即便如此,為回應習近平關於做大做強現有國企的號召,指引提出更多措施去減低管治能力不濟所帶來的風險。
新指引第三個目標是鼓勵創新,辦法是保護創新的成果。過去十年,大量廉價勞動力、進口技術和大規模實體投資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引擎,但現正失去動力。 如今,必須由提高生產力和自主創新支撐增長,智慧產權需要得到充分保護。
筆者和謝傳、張曉波的 研究表明,中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開始加速創新,並且從增加國內外的專利數量而獲益。 毫不奇怪,它們加入跨國公司和外國貿易談判員的行列,要求加強智慧產權保護。 隨著智慧產權變得更加安全,中國的新增長引擎將獲得巨大的動力。 不過,新指引不足以保證這樣的結果。首先,豁免企業家「原罪」的計畫仍然缺乏足夠的細節。 如果讓實施該計畫的官員來定義哪些原罪可獲豁免,以及什麼時間之前的罪才可以稱為「原罪」,就會製造新的貪腐機會,增加企業家的負擔而不是消除不確定性。
此外,指引沒有制約國企的優勢。 儘管制定了更加平等的新條款,但由國有銀行主導的金融系統仍將讓國企在資金源和資本成本方面擁有優勢。擁有國企的地方政府也未必能夠公平公正裁決與民營公司之間的糾紛。 為了確保國企和民企真正做到地位平等,就必須改革金融系統,並要求政府從非關國家安全領域的國企撤資,這即是要大部分國企撤資。
中國新產權保護法律框架帶來諸多憧憬,但其成功是取決於如何實施,以及政府採取多少補充性改革。為了全球經濟的命運,我們希望中國能夠做出正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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