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轉往赤柱監獄 料獨立囚禁「水飯房」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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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由囚車押送赤柱監獄。(香港電台視像新聞截圖 / 大公報資料圖片)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早近十一時,由荔枝角收押所移送至赤柱監獄繼續服刑。曾蔭權身穿啡色囚衣、戴上手銬及口罩,被懲教署人員押上囚車,中午前抵達赤柱監獄。

消息指,懲教署考慮刑期、年紀及醫生意見後,決定將曾蔭權編配到屬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由於曾蔭權身份敏感,料將獲安排到俗稱「水飯房」的獨立囚室。「水飯房」是一座樓高三層的獨立樓房,四周被鐵柵欄圍堵,內設八十間獨立囚室,每間約80呎大,設有一張床、不鏽鋼坐廁及膠製桌椅等等。而消防灑水系統的水龍頭藏於天花內,防止囚犯懸布自縊。囚犯一般要自己負責囚室的清潔。

或與許仕仁為鄰 每日1小時「放風」

「水飯房」主要供三類囚犯入住,包括獄中違規者、影響監獄秩序者,他們因被處罰而由一般監倉轉到「水飯房」囚禁。至於另一類囚犯,則是自願獨囚及要求保護的犯人。由於部分名人囚犯背景特殊,若與其他囚犯共處一倉,可能引發事端,懲教署便會安排他們獨囚,例如曾經是曾蔭權下屬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商人陳振聰、及「賊王」葉繼歡與季炳雄,現時都正在「水飯房」服刑。

至於「水飯房」名字由來,原來是因為多年前,囚於此處的犯人一日三餐都只會獲分配清水及白飯,不過有關安排約30年前已被廢除,現時「水飯房」囚犯膳食與一般犯人並無分別。而他們每日亦有一個小時,俗稱「放風」的活動時間,可以短暫離開囚房,到監獄天台或室內活動場地「抖抖氣」。

獄中需工作 最快明年4月放監

另外,一般在囚人士服刑期間,每日至少要工作6至8小時,星期日或公眾假期休息。署方會因應他的健康狀況分派工作,如果健康欠佳,可安排較輕便工作,例如摺政府部門的信封、為公立圖書館的圖書釘裝或清潔等。

據懲教署規定,行為良好會獲扣減三分一刑期,估計曾蔭權最快可於明年4月1日愚人節重獲自由。不過曾蔭權案的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暫定今年九月重審,一旦罪成,或須面臨加刑。

 

延伸閱讀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12年被揭發捲入連串醜聞,包括到澳門出席賭場春茗、接受富商款待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及以低價租住深圳複式單位等。廉政公署在2015年10月正式落案起訴曾蔭權,案件至今已糾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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