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貞山:外國有無規管青少年網遊?
《人民日報》點名批評《王者榮耀》。(新華社圖片)
騰訊開發的網路遊戲《王者榮耀》在國內極具人氣,日前被《人民日報》點名批評,指遊戲釋放負能量,令未成年玩家沉迷其中,更主張加強手機遊戲的規管。內地早於去年公布了《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並於今年五月生效。近日,遊戲制作人李旻順應國家的指引,並發出公開信,支持節制未成年玩家上線的時間的規定。
事件一出,引發騰訊股價下跌4%,在國內、香港及海外亦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本港的網媒及時評員的評價,態度大多數是傾向負面,部分評論則故意不提規範主要針對未成年人,繼而批評內地「打機都沒有自由」。在立場至上的香港,如此斷章取義、偷換概念的評論,早已屢見不鮮。然而,姑勿論大陸當局的決定是否有效,網遊規管又是否矯枉過正,我們實在有必要知道,類似的政策在海外,其實早已出現。
最早最嚴厲的規範在韓國
其實,在大陸政府出台《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前,另一個網遊大國的韓國,便在2013年便推出更加嚴厲的法律,規限未成年玩家使用網遊。韓國的青少年保護法26條,被坊間戲稱為「灰姑娘法」(Cindella Law),主要源於當時青少年沉迷網遊、上網,因而惹來一些保守家庭團體的不滿,主張韓國政府的女性家族部加強規管。法例定明,嚴禁未滿16歲的青少年,在凌晨12點到早上6點期間進入遊戲網路,同時又實行記名制,藉此防範未成年玩家以家長名義登錄,以免有人可以「走後門」。
新法一出,率先叫苦連天的不是玩家,而是各大網遊公司。自法例出台後至今,配合中國的網遊產業迅速發展,韓國的網遊產業陷入萎縮,網遊公司數量減少,網遊從業員的人數,也由最高峰的5萬人,跌至3萬人左右。雖然女性家族部後來承認,新法例未必能有效杜絕青少年網絡中毒的問題,但同時認為為了保護青少年的身心成長,仍有必要推動、並完善遊戲規制法案。
泰國及越南也限制
除中國和韓國之外,泰國也因為擔心網遊對青少年的身心造成影響,曾在2003年提出指引,限制國民只能在當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的指定時間內(注:早上6點至晚上9點59分),玩一款由韓國公司製作的人氣遊戲《仙境傳說》(Ragnarok)。前幾年,屬於新興網遊市場的越南,也曾在2010年提出規範,限制青少年玩家在晚上10點後玩網遊和進入網吧。跟中國、韓國一樣,越、泰兩國的這些限制,最終還是治標不治本,無法根本地阻止青年少沉迷遊戲。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政府今次推出辣招後,大陸網民的反應,並不像港媒的報導那麼負面。就筆者個人的觀察,在微博等公眾意見平台,不少網友其實支持限制青少年玩家的網遊時間,以免他們沉迷。另有一些網民們則認為,問題其實出自家長管教不嚴,相關限制到了最終,仍是敵不過家長的溺愛。
人權聖地的歐美也限制
美國方面,他們雖然沒有限制青少年玩家玩網遊的政策和法規,但是美國兒科協會(AAP)等醫學界組織,則多次作出公開呼籲,家長應跟子女討論包括網遊在內的電器使用事宜,實行「約法三章」。
歐盟方面,則在2016年4月推出了「歐洲資料保護規範」(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EDPR),雖然沒有針對網遊的使用限制,但是要求成員國按各自立法規定,13至16歲的青少年在使用社交媒體時(如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需要事先獲得家長或監護人的批准。同時,EDPR又要求成員國立法,限制未成年用家接觸不良資訊,並防範青少年不小心外洩個人資訊,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此外,早在2011年,歐盟便已打算草擬規範未成年用家的法規,只是在草擬和立法過程中,在歐洲諸國內部均出現極大的爭論。反對意見認為,法規不是解決的良方,規管是限制人權及自由。其中一個支持該規定的歐洲議會議員Jan Philipp Albrecht則表示,用家可在立法後通過自己的意願,在清晰明確的情況下,知道自己的資料如何被人利用。
需在人權自由和規管間取平衡
以上可見,歐美國家雖無明確地干預國民玩網遊,但是在未成年用家心智不成熟,容易沉迷、誤用的普遍見解下,依然主張透過立法,在不同程度上限制未成年用家使用電腦的自由。以上法規背後的立法理念,乃是認同家長的監護權在未成年孩童的意志和自由之上。從以上的例子可見,政府代家長規管孩子,情況其實頗為常見,大家亦不需過度敏感。
個人認為,如何在人權自由和規管之間取得平衡,固然十分重要。然而,相信大部分也會贊同,青少年心智尚未熟,亦不會希望他們沉迷電玩,以致荒廢學業。究竟怎樣既有規管,又不會「管過頭」,則是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個人只是覺得,若我們的輿論,只懂得「做也罵,不做也罵,出事再罵」的話,並非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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