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層打工仔 20年來僅加7.8%人工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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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資料圖片)

打工仔常抱怨人工加幅追不上通脹、樓價升幅,有分析指,原來回歸20年來,私營機構中低層僱員薪金只增加7.8%,即平均每年增幅不足0.4%。

職工盟分析政府統計處工資及薪金總額統計報告,發現2016年第三季私營機構中低層僱員(督導級、技術員級、文書級及其他非生產級工人職級)每月平均薪金為15,338元,較1996年第三季的10,390元上升47.6%。不過在扣除通脹因素後,20年來,中低層僱員薪金累計只增了7.8%,平均每年增幅不足0.4%,遠低於同期人均生產總值實質年均增幅的2.6%,反映基層僱員未能合理分享經濟成果。

本身是運輸部員工的香港職工會主席李振華表示,20年前運輸部員工底薪9千多元,現在加至約1萬3千元,即平均每年加薪1百多元,連基本通脹都追不上。

亦有工友表示,1996年自己做船務文員,人工約有1萬元。後來因家事要辭去工作,直到2002年打算重投職場,但因工廠北移,文職職位減少以致求職困難,當年文職的起薪點更跌至7千多元,較1996年減少約三成。之後她轉做家務助理,一天服務三個僱主,每月才有7至8千元收入。

最低工資僅帶動少數行業薪金增長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形容,「餅愈做愈大,但打工仔只能得到餅碎。」他又指2011年最低工資實施後,原本薪酬較低的保安員及一般清潔工薪金分別增加約四成及三成,但普通文員及侍應的實際薪金增幅分別只有2.9%及5.3%,反映最低工資未能帶動其他行業的工資增長。

分析又指,政府的外判政策亦中低層僱員未能分享經濟成果主因之一,1996年政府開始將大量基層職位外判,私營機構一般清潔工平均薪金只有4,829元,只有當時二級工人入職薪酬的56%;即使實施最低工資,清潔工薪金只有二級工人入職薪酬的七成。

職工盟建議立法推動集體談判權,提高員工的議價能力,又應實施按員工基本生活需要而訂定的生活工資,並要求政府停止外判,恢復直接聘用基層職位,令員工可享有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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