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土地供應不增 再多措施都是「五餅二魚」
《聖經》說,耶穌僅用「五餅二魚」,就滿足了數千人的肚腹;《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房屋新措,包括首置盤、綠置居、白居二、光房等等,然而,如果林鄭月娥手中土地,來來去去只得「五塊餅」、「二尾魚」——除非神蹟降臨,否則她又焉能滿足所有市民的住屋需要?
《施政報告》出爐,的確是略嫌姿態多於實際——措施好像許多,惟實質的量卻不足夠。例如綠置居,遲至明年底才提供4000伙,又如首置盤,則到明年底賣地時先試1000伙;早前的社會共享房屋計劃,暫時亦僅涉數百個單位...... 凡此種種,可謂招式繁多,可惜拳拳乏力。
的確,房屋問題的首要關鍵,歸根究底都在於「增加供應」四個大字;相關供應透過甚麼方式惠及甚麼市民,實乃等而下之的問題罷了。始終,林鄭不是耶穌,《施政報告》也非《聖經》,在「零和」前提下無論如何分配,供應必然左支右絀,眾人需求難像「五餅二魚」一一滿足。惟必須強調一點,香港的土地供應絕非零和,絕對能夠創造更多的餅與更多的魚,去真正切實地解決市民所需。當中,政府與社會的角色,其實是互動的;在經濟發展方面,常云政府要授人以漁及授人以魚,而換在土地供應之上,市民則要向政府授之以漁及授之以魚,即是共同凝聚土地開拓的共識,不然政府又怎能夠反饋解決市民住屋難題?
僅以現有資源再分配 難以解決市民問題
至於分配,《施政報告》另一爭議之處,乃在甚麼土地宜作甚麼用途,例如有人批評,拿掉公屋土地撥作綠置居,豈不影響到公屋輪候冊人士?另外首置盤選在發展商土地試行,亦惹來官商勾結的質疑。再以「五餅二魚」為喻,在土地供應不增、即手裡資源有限的困窘下,無論林鄭如何分配,「此之得」無疑意味「彼之失」。當中,如果將「五餅」看成公營房屋用地、「二魚」看成私人發展商土地:那麼,首置盤要協助居屋之上、私樓之下的階層上車,到底應打何者的主意呢?大概宜拿「二魚」下放吧,所以林鄭決定從發展商入手,撥一部分出來;反之,綠置居要惠及公屋裡相對富足、而又未必願意購買私樓的人士,到底應打何者的主意呢?在「五餅」內以一換一亦無可厚非,畢竟公屋戶搬入綠置居後會將公屋單位騰空出來,這不減少公屋供應的淨數量。
這裡必須強調,土地分配並不應該100%撥作公營房屋,也不應該100%撥作私人發展,兩者實宜維持一個適當比例,而這在社會各界都有一定共識,政府在補底之餘亦應容許市民上流機會。故此,土地分配難免牽涉「此之得」和「彼之失」的考慮;倘若在討論政策時,僅僅著眼於「彼之失」而無視「此之得」,實非一個良好議政的應有表現(反之亦然)。可以說,林鄭現在的「五餅二魚」分配,乃藉著更多的新措作為載體,來更仔細地針對滿足不同市民的需要。
不過,如前所述,只要香港土地供應得以增加,林鄭手握的不是「五餅二魚」而是「億餅萬魚」,則任何分配問題均可望迎刃而解,毋須左支右絀以至遭人咬著分配缺點不放。所以說到底,解決香港房屋困難的首務乃是增加供應,其次才是透過甚麼措施予以分配;林鄭就任特首後馬上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正為根治相關問題的正確出路。《施政報告》所涉的多項房屋新措,到底還是限米煮限飯的辦法而已;的確,巧婦難為無米炊,一日香港土地供應不能有效增加,只怕要耶穌再臨,方可圓滿解決港人住屋難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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