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承宇:公私營合作建屋造地刻不容緩
筆者2月文章《香港多角度增加房屋土地的爭議》建議《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同時解決長久的住屋問題,而人工島與北部都會區是香港兩大策略發展區,在發展進度、發展定位等方面有明顯差異但又有很強的互補性。然而,根據近日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討論預算案中規劃及地政的相關措施,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經歷三年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會否轉做常規計劃言之尚早,透露先導計劃也不能延期太長,因為政府不希望有心參與的土地業權人「嘆慢板」。筆者認為新界土地問題回歸後都未有解決,除了大量土地於私人發展商手上外,有逾九百公頃用地作鄉村式發展丁屋之用,而2021年丁權終審案,亦已確立政府對丁屋政策有「全面管治權」只是沒去行駛。政府當適時考慮行駛主導權透過《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閒置土地發展。
香港幾十年來已於小政府大市場環境下造就多間市值過千億的地產發展商,筆者認為時代已轉變發展商也宜相應調整發展策略。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指導政策房住不炒指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簡稱房住不炒。房子是用來住的,土地是用是建房的,私人發展商直接間接屯地是否合國情?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4月13日來港考察6天,具有重要意義亦相當及時。透過是次調研,除了國家安全事宜,相信夏寶龍也會落區考察民生,以及了解多項重要發展項目以及香港土地房屋發展裹足不前之問題所在。
筆者建議公私營合作建屋造地刻不容緩,土地方面發展商都應主動接受政府邀請合作造地,減少細碎土地發展而增加具遠見之區域性發展。房屋方面也可以增加公私營合作建屋之分工,適度減少建設市民未能負擔之豪宅而合作多建居屋或價格較親民之私樓,好讓政府得以更宏觀主導城市規劃。事實上公私營合作也不一定只建住房,商場商廈及創科物流中心等也是未來發展之重要一環,當讓香港社會更多元多樣,合力破解各種矛盾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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