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公屋「封頂」?林鄭死於「莫須有」?

2017-10-31
李道
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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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對言論引起焦慮表示歉意。(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大公報)

公屋「封頂論」引來一片罵聲,左中右政黨均異口同聲猛批此論,即使特首林鄭月娥親自澄清,事件依然未有平息跡象。其實,「封頂論」淪為「封頂爭論」,到底有無必要? 

「封頂論」的出處,源於特首林鄭月娥接受《明報》專訪。當時,林鄭到底說了甚麼?查《明報》10月27日A1刊登的專訪報道,是這樣寫的:「特首林鄭月娥接受本報專訪時再為其房策理念解碼,她指出租公屋單位將由76萬個增至80萬個,已足夠照顧基層家庭需要,故日後可將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置居』(綠表置居先導計劃)項目出售,既可騰出不同區域的單位予輪候冊上申請人,亦可減輕房委會在營運出租公屋上的財政負擔。」 

由此可見,從《明報》報道的語句裡,林鄭並無親口道出「封頂」二字--那麼,「封頂」一詞從何而來?《明報》同篇文章確然有此字眼,但卻是出自別人之口:「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若現屆政府將綠置居恒常化,並將出租公屋數目在80萬『封頂』,是忽視長策提出10年提供20萬個出租公屋單位目標。」 

「足夠」與「封頂」並不一樣  

可以看到,「封頂論」或「封頂爭論」,多少存在「張冠李戴」之嫌;或換今日潮語,林鄭可謂「躺著也中槍了」,因為她實無說過「封頂」一詞! 

必須指出,林鄭所講「80萬已夠」,跟現時坊間所指的「80萬封頂」,其實存在頗大分別。簡單比喻,現時不少人會說「搵夠就退休」,這裡所指的「夠」,斷也不能理解為「封頂」吧--難道語理上不存在「搵多都無拘」,而是竟然「搵凸就不要」?以英文來看,足夠的sufficient或adequate,亦跟封頂的maximum或limited不盡相同。將林鄭的「足夠論」演繹理解為「封頂論」,顯然是一種「過份解讀」。 

其實,港府此後已經多番解畫,惟坊間卻似乎置若罔聞。就在《明報》專訪刊登當日,林鄭就已馬上明確表示:「那亦不是說甚麼80萬封頂」;而運房局局長陳帆,亦到立法會重申了:「並不是說甚麼80萬封頂」。遺憾的是,各界依舊死咬「封頂」二字不放,不停將「無中生有」的「封頂」二字冠到林鄭頭上。有見及此,林鄭周二再次強調,80萬的數字並非興建公屋目標,更不是為公屋存量封頂,更建屋量相比長遠房屋策略只會有增無減。她的今次處境,真稱得上「百辭莫辯」,甚至是死於「莫須有」。 

不過,無論如何,今次的「封頂爭論」,實帶出了一個很好的公眾討論,就是公屋供應到底應否設限,以至資助房屋應該作出租用抑或作出售用,而兩者又應分別佔據甚麼比例,等等。 

房屋政策須留有彈性 

目前來說,社會大概有個主流共識,就是不應為公屋供應設立一個「封頂上限」或者「硬指標」。的確,房屋政策誠須因時制宜,「封頂」做法只會限制政府靈活性,亦嫌過於「由上而下」忽視市場流動性。事實上,既然公屋和綠置居之間無大質素上的差別,那麼到推出時才按申請反應來增減租售比例,豈不更能針對市民需要嗎?例如,倘若綠置居乏人問津,豈不應該轉為公屋出租?當年居屋便曾有此狀況了,而公屋與綠置居的「可轉換性」肯定更加之大。 

重要的是,政府可為市民提供多個選擇自由,並不限死只能選擇公屋,亦不限死只能選擇綠置居。 

畢竟,以現時社會上的置業需求衡量,林鄭希望增加綠置居的供應,以提高整體市民的置業比率,某程度是個「由下而上」的正確判斷。另一方面,過於民粹地一味要求增加公屋供應,則既無視市民對居屋以至私宅的需求,更恐重蹈公屋比例過多而衍生「悲情城市」之窘。 

所以,怎樣維持一個適切及健康的房屋類型比例,從而有效平衡到市民所需及社區規劃,今次「封頂論」所帶來的「封頂爭論」誠為一個不錯的開展;接下來,讓社會各界繼續全面、客觀、理性地討論下去,相信香港未來的房屋政策發展方向必然愈辯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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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海潮  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