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建議政府 優先處理獨立屋僭建物

2018-01-17
王永平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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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與她丈夫的相連獨立屋同樣內藏僭建物。(香港電台)

新任律政司長鄭若驊的獨立屋有多處僭建,令今屆特首林鄭月娥與批評此事的立法會議員針鋒相對,體現官員不論操守和公眾形象如何,總之是一個也不能倒下的新常態。部分建制陣營則用盡一切常人想像不出的理由替鄭若驊辯護。暫且放下這宗個案不談,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視現時對住宅僭建物的執法政策,特別是在令人關注的獨立屋方面。

一直以來,政府優先處理的僭建物主要是影響樓宇安全,並對住客或路人構成生命危險的種類。鑑於人手問題,其餘大部分僭建物都是分區分期去處理。不過,自從唐英年的大宅出現僭建後,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便宣布,若屋宇署收到有關社會知名人士的住所懷疑有僭建的舉報時,會優先處理,藉此釋除市民對政府執法會否包容他們的疑慮。

在今次僭建事件上,與鄭若驊大宅相連,其住客是她丈夫的獨立屋同樣內藏僭建物。當電視機畫面顯示這組獨立屋時,不少人懷疑其餘大宅是否有僭建物存在。我曾在此欄說過,香港的獨立屋絕大多數有僭建物,包括地庫。近日在街上遇到一位住獨立屋的富豪,他稱香港的獨立屋幾乎全部都有僭建物,只是他自己的大宅「乾淨」!

從「包容」角度看,只要不構成危險,加添的建築物,例如天台、平台、地庫等,可製造多些供使用的空間,利己不損人(除了損害政府的差餉收入外)。對人多面積少的舊樓業主或住戶,僭建更應該包容。不過,從法治的角度看,違法必須處理。這是當年林鄭月娥對新界村屋僭建的堅定立場。不過,事隔6年後的今天,政府沒有向外公布究竟處理了多少宗僭建村屋。

從政治角度看,居住在一個車位面積相若的納米單位的守法市民,看到獨立屋主僭建包括過千呎的地庫,難免有點心理不平衡。這對社會穩定沒有好處。因此,我建議政府考慮宣布一個限期,例如一年,要求所有獨立屋業主自行清拆違例僭建物(不論何時製造),否則會派人逐一調查、執法。這建議可以讓無物可僭建的市民消消氣,也讓有錢人樹立帶頭守法的良好形象,更可促進社會和諧,一舉三得,只是稍欠「包容」而已。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文章原刊於《AM730》1月16日,本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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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城內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新上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宅僭建風波。事件一經報道,反對派窮追猛打,建制派再爆反對派僭建,政府為鄭若驊解畫,傳媒配合各方攻防,非常熱鬧。但筆者以為,各派就僭建風波都僅在單一的道德框架爭論,特別是傳媒,只關注鄭若驊的品行和為人,根本沒涉及香港社會的深層次公共議題。

    吳炫美  201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