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創新及科技基金,數目不清不楚
今年財政預算案,撥款500億發展創新科技,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其中100億,是注資入「創新及科技基金」。「創新及科技基金」於1999年成立,當時政府注資50億。在2014年進行檢討之後,2015年再注入50億,未計今次注資,總投入已達100億。19年來,基金的總收入是46億,主要來自外匯基金的投資收益,而資助總額是136億,現時基金約餘14億。有趣的是,這個數字加起來是不對的,但政府的文件上確實是這麼寫。
不管怎樣,如果不再向基金注資,基金在2018年底就會「玩完」。以香港現時大力發展創新科技的方向,當然不可以讓這件事發生,加上政府庫房「水浸」。因此,向基金再注資就成了自然的事。
當然,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我們再向基金注資之前,必須先檢討過去那100億的成本效益、衡工量值,才對得起納稅人的金錢。我們希望,現在這100億,要比對上那100億用得更好。
現時,創新及科技基金旗下,有12個項目:
1.「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有2,414個項目,資助額101.64億;到了2018年1月底,增至2,420個項目,資助額跌至85億。項目多了,資助額反而減少了,實在使人莫名奇妙。
2.「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有329個項目,資助額3.965億;到了2018年1月底,增至334個項目,資助額增至4.1億。
3.「企業支援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39個項目,資助額1.17億;到了2018年1月底,增至68個項目,資助額增至2.08億。
4.「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至2017年3月底,共有960個項目,資助額2.419億;到了2018年1月底,增至1,084個項目,資助額增至3.31億。
5.「院校中游研發計劃」:首輪共有8個項目,資助額3,360萬。
6.「公營機構試用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共165個項目,資助額2.7億;到了2018年1月底,項目和資助額不變。
7.「科技券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共241個項目,資助3,110萬;到了2018年3月,增至355個項目,資助增至4,640萬。
8.「實習研究員計劃」:至2017年3月底,有41名研究員,資助1,110萬;到了2018年3月,增至3,000名研究員,資助增至6.8億。
9.「一般支援計劃」:至2017年12月31日,有3,208個項目,資助12.56億;到2018年1月底,跌至184個項目,資助跌至2.6億。
10.「專利申請資助計劃」:至2018年3月,申請數目是2,026宗,資助3.7億。
至於「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則沒有資助的資料,「創科創投基金」雖有資料,但本文無意討論該項基金的情況。
請留意,2017年12月31日的數據,是出自立法會秘書處的資料,2018年1月/3月則是來自創新及科技局。大家可以看到,當中有不少矛盾的地方,甚至數字的出入十分誇張,不知道是政府出錯,還是筆者看錯了。
現在,創新及科技局建議加入5個新項目:(1)「博士專才庫」計劃;(2)「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3)「建設科技創新平台」(注:這項目已另行申請撥款);(4)「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計劃」;(5)「夥伴研究計劃」
這100億港元的注資,是勢在必行。筆者只是試圖從對上100億的資助情況,提出以下的的意見:
首先,政府應該先行整合原有的12個項目。有一點很奇怪,該12個項目,政府公開的數據中,大部份只有資助金額,只有「企業支援計劃」和「科技券計劃」有申請總數和獲批的宗數,而獲批的比例都是很低。
例如:「企業支援計劃」,有265宗申請,只有68獲批,比率是25.66%;科技券則是889宗申請,355宗成功,只有39.93%。有趣的是,創新及科技局自己寫出來的比率,竟然是94%,因為它只計算「已評審的377宗申請」。那基金只要一天不評審其他的申請,其批出率也是高達九成。哪有這樣自欺欺人之理?
由此引伸出來,筆者實在擔心,其他10個項目也是差不多的情況,即是申請眾多,基金的官僚日夜不停工作,原來大部份是不獲批的。官僚自覺很忙碌,做了很多文件,但對香港的創科,卻沒有丁點有建設性的地方。事實上,如果持續有「九唔搭八」、誤解資助條件和範圍的申請,那就應該從「源頭減廢」,簡化、優化申請的程序,協助申請人明白計劃的目標、條件和準則,以免浪費人力和時間。
當然,官僚的天性往往是令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以證明自己的價值,情況一如社福界和教育界。最好的社工和教師,就是最會填申請表、寫計劃書,卻把初衷忘記了。我們希望「創新及科技基金」不會重蹈覆轍,不要只資助了最會應付官僚的機構,而是把資源送到最能發展創科的科學家和創業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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