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彥亮:煙草規管追不上產品演變
香港打擊吸煙活動,應該算是全世界中數一數二嚴苛的地區,室內禁煙全面實過施、煙稅狂加、煙包警告字句面積接近達到整包煙的面積,種種手段就是為了令市民減少吸煙,配合香港的公共衛生政策,相比十年前,煙民的確減少了不少。現時規管煙草產品的條例,就是《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管無煙煙草製品),不過近年的電子煙、加熱煙出現,就令這兩條條例和不少在其他條例關於吸煙限制的條例追不上煙草製品的轉變。
上星期,政府統計處發表《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4號報告書》,調查指出本港吸煙率已跌至10%。雖然吸煙率算是記錄新低,但減幅其實在按年收窄,可以見到當局的控煙政策已見樽頸位,傳統方法似乎對「忠實煙民」(hard-core smoker)不管用,當局不能再「食老本」,以傳統方式吸少煙民數目。近年,電子煙、加熱煙等的出現,成為不少煙民的另類選擇,這些煙草替代用品的出現或可幫助控煙工作突破樽頸。
同一份政府調查指出,當中有近5700人習慣每日使用電子吸煙裝置,實際數字只會更多,可見電子吸煙裝置有效吸納現有煙民,減少傳統香煙產品的銷售,同時也代表政府需要盡快研究此類產品是否可於現有規管下引入市場,以堵塞規管漏洞,盡量發揮這類產品作為香煙替代品的效用,同時將其對社會整體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最近,同屬普通法地區的新西蘭法院就裁定,全世界最大煙草商Philip Morris的電熱煙產品有其合法性在市面銷售,地位不等同於傳統煙草產品,當地政府需要就此類產品盡快立法規管。香港政府早在2015年,已表示會盡快就電子煙進行立法規管工作,杜絕網購和將有關產品賣給18歲以下的年輕人等等情況,不過到2018年,條例起草工作十劃都未有一撇,甚至連諮詢工作都未有展開,只有反吸煙的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在不斷催促政府立法禁止電子煙,政府卻在拖延。
盡快研究新興煙草產品的合法性,絕對是多贏方案。香港一方面說要支持創新,要將法例與時並進,同樣地,一些在政府眼中視為不良、壞的東西,同樣地會隨技術而進步、改進,就如網約車、民宿的出現,政府都需要審視現時法例,加強彈性和加快步伐,追趕新經濟時代和創新產品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