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歷山:從歷史和現實角度看電子煙
近日,對食物及衛生局向立法會建議關於電子煙和加熱煙等新興產品(下面統稱「電子煙」)的提議,出現了兩種立場:一種是堅持對電子煙實行全面禁止;一種是規管而不全面禁止,即對電子煙應否如傳統香煙般公開銷售的原則性爭議。
這個問題,應該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加以分析,才能得到比較客觀的政策準則與判斷。
煙草早在明朝末年已傳入中國,但其對人體的嚴重傷害卻是近30多年才逐漸披露和揭示。香煙除了致癌以外,對身體重要器官如心、肺、腦都會造成嚴重傷害,調查顯示,吸煙者平均減壽10多年。香煙可謂人類史上最大的毒品!僅香港,因香煙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高達50億,社會損失和個人損失更是無法估量。
但是,由於成癮性強和長期放任,其影響的人數龐大,至今香港吸煙人數仍佔人口10%左右。若採取「一刀切」全面禁煙將帶來巨大阻力和困難,這是客觀存在的歷史和社會現實。為此,世界各地政府絕大多數採用循序漸進的控煙措施,從規管、加稅、教育入手,以期逐步達致禁煙的目的。
必須強調的是,對香煙的「相對寬容」措施,是鑑於歷史和現實所作出的特殊安排,不能將其延伸或照搬到其他有毒商品,更不能因「違害較少」或為「貿易責任」而准許售賣,就如三聚氰胺、孔雀綠或其他毒性較少的毒品都必須全面禁絕,不能寬容。
事實上,近20年來香港在控煙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無論在吸煙人數和吸煙量都大幅降低。
但同時間,煙草商也在急謀對策,含有尼古丁成分,同樣可以上癮的電子煙就是他們的傑作。標榜毒性小、無煙臭、可以幫助戒煙的各類產品像雨後春筍開始流行,為了吸引青少年的好奇心,造型多變、五彩繽紛,還配以各種香味,令不少青少年趨之若鶩。去年香港大學調查顯示,有1.4%高小學生及8.7%中學生曾吸食電子煙!數字令人吃驚。相信一旦電子煙可以像傳統香煙一樣公開售賣時,青少年接觸電子煙和上癮的機會將直線上升。
需要更多公正權威研究
為了證明電子煙的「好處」,煙商故技重施,到處支持不少研究報告,可信度當然大打折扣,因此公正權威的研究顯得格外的重要。
今年一月發表的,由美國FDA委托美國國家科學、工程、醫學院綜合了800份關於電子煙的公衛和醫學研究,可謂是首次最完整的關於電子煙對公共健康影響的報告。內容指出,「雖電子煙對健康的危害較一般香煙小,但並非沒有風險」,「使用電子煙會造成青少年未來吸煙的機率提高」,「電子煙含有其它致癌化學物質,不同廠牌標準不同」⋯⋯報告結論指,電子煙的利弊需要進行更多研究。
目前,對電子煙的規管措施各國不同,有的採全面禁止,有的採放行加規管,但年前美國國會的決定值得香港借鑑:宣布推遲所有新的煙草和尼古丁產品申請註冊的日期直至2022年8月8日以後。
香港政府應當吸取控煙史上「易放難收」的歷史教訓,慎重考慮電子煙公開發售造成的後果,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的影響。
筆者認為,以目前掌握的資料和證據,最好是擱置對電子煙公開售賣和規管的提議,直至有更多研究報告再作定奪。與此同時,政府須加強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教育和規管。對有意用電子煙來戒除傳統煙的市民,應向戒煙診所或其他受監管部門查詢。
文章原刊於《信報》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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