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議員首先要學會尊重政府
如果有人給我講一個故事,說一個男人搶走了一個女人的手機,然後躲到男廁裏偷看了16分鐘,我會以為是一個小學生幹的。他一定是想看暗戀對象的日記。但看來我的想像力太有限了,事情發生在立法會,那個男人是一位參與決定香港未來發展的立法會議員。
你以為他被踢爆之後一定會覺得非常丟臉、非常後悔吧?那你的想像力簡直同我一樣有限。事後,這位議員――民主黨的許智峯出來向被搶手機的那名政府行政主任“道歉”,說自己行為不對,但動機是極為純潔、高尚、高大、偉岸的:為了“揭露政府侵犯私隱及不當介入立法會事務”。
你聽來是不是以為這位職員發動了香港的“水門事件”?呵呵,說出來嚇死你,這位EO只是在記錄議員出入議事廳的時間和他們的位置。
不怕神對手,只怕豬隊友。在民主黨一眾黨友的譴責和催促下,許智峯的嘴硬了兩天後終於軟了,向對方和公眾無條件的道歉。
這個故事還可以再荒謬一點嗎?可以。許的大學專業是法律。
言歸正傳,筆者相信許並不傻。接受過法律專業教育的他一定知道公眾可以監督公職人員在工作場所的公共區域內的所有行為。如果反過來換成是他受命去政府總部監督某位官員的行蹤,他一定覺得理所當然。我也相信他清楚的知道搶奪他人的私人物品是違法行為,如果事情發生在他家屋苑,對方是個普通人,他一定不會做同樣的事。
他也應該明白自己的“私隱論”有多麽搞笑,這單案件中到底是誰侵犯了誰的私隱?
道理如此簡單,那又是什麽讓許失去理智呢?
歸根結底是某些泛民人士一直以來對政府的偏見,這從他們歷來在議會中的行為就一目了然。似乎他們心裏預設政府就是罪惡的化身,而自己就是反抗邪惡強權的戰士。於是一切對抗、羞辱政府的行為都有了最道德的理由。同時,這種站上道德高地的假象讓人產生幻覺,好像立法會議員的地位超然,為所欲為。於是像許這樣從高地摔穿地面也就不足為奇了。
社會尊重每一位議員,但說白了,大佬,你只是代表民眾發聲的一個公職人員罷了。今天是你,明天沒有你地球照樣轉。
不管這種失衡的心態是否由對北京的“仇恨”傳導而來,任何人進入了體制,都應當首先尊重體制,尊重體制的各個組成部分。香港的管治體系有三權,立法會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如果作為議員不能以平常心尊重政府,以職業的態度對待議案,那你就根本不配監察政府。
但目測這樣水準超然的議員未來很大可能還會繼續留在立法會。就算泛民陣營可以捨棄政治利益,許個人應該也清楚,按照他的水平,這份工應該是他人生薪酬的巔峰了,怎麽可以放棄。於是事情繞回原點:是誰把這樣的議員選入立法會的?
近幾年政圈鬧劇越來越多,越來越黑色幽默,香港人確實需要反思一下,作為負責任的選民應該如何投下負責任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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