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應重推租管,增加過渡房屋選擇
香港目前的私人樓宇售價、租金連年攀升,已達至“瘋狂”的程度,超出了普遍市民的負擔能力。最為令人擔心的是,作為住屋的安全網 – 公屋,房委會最新公佈平均輪候時間,一般家庭升至5.1年,長者一人申請者亦升至2.8年,創18年以來的新高,升勢很大機會持續下去。不少輪候人士正屈居於“劏房”、“棺材房”、甚至“太空艙”中,成為無可奈何的住屋方式。
預料公營房屋供應長期短缺
在缺乏興建公營房屋土地的情況下,未來5年公屋每年平均供應量只得1.5萬間,遠遠消化不到新申請的增長,公營房屋短缺問題成為了長期趨勢。因此,在短中期方面,實有必要引入租務管制、提供租金津貼、增加更多過渡性房屋,以解目前的燃眉之急。租務管制並非新鮮事物,過去政府亦曾實施“租管”,不應把它視為“洪水猛獸”。目前租務市場並非缺乏租盤,而是租金處於極不合理的水平,租客的租住權益未得到更多保障,政府卻撒手不管;反之,在私人樓宇售價飆升之時,政府卻積極推出多項樓市“辣招”,穩定市況,加以管控,顧此失彼,並不公道。
加強租客權益保障
在引入租務管制當中,有兩個重點。首先,應加強租客的續租權,除業主須收回自住或進行維修等因素外,應避免業主以其他理由收回單位另行放租,增加租客須搬遷的住屋成本。另一方面,在加租的幅度上,除涉及樓宇維修等額外開支外,應規限幅度,參考通脹率、工資指數等因素作出規定,以防大幅加租迫令租客放棄續租單位。而且,應訂立租約,嚴禁業主巧立收費名目。租務管制應只涉及私人出租住宅單位,不適宜涵蓋至工商業樓宇方面,措施應針對租金相對較低的私人住宅,因多屬基層市民租住單位的選擇,可考慮以40平方米以下單位的平均最高租金,約$15,000為上限,作為租務管制的適用範圍。
為長期輪候公屋申請者提供“租金津貼”
政府在未能縮短公屋輪候時間,“三年上樓”承諾未能兌現的情況下,應制定措施協助已輪候超過三年的公屋申請者紓緩住屋壓力,為這類合資格仍苦等公屋的申請家庭,每月提供租金津貼,資助至獲第一次配屋為止,以解他們燃眉之急,提升他們的負擔能力,同樣亦可增加他們的住屋選擇。
增加更多過渡性房屋選擇
公屋供應短缺,私人樓宇租金貴,基層市民對於住屋的選擇根本不多,透過增加更多過渡性房屋,如社會房屋、“組合屋”等計劃,一方面可提供更多住屋選擇,讓基層市民入住;另一方面,對於整體稅務市場也會帶來更多競爭,或能紓緩租金的升幅。筆者認為,政府應把過渡性房屋納入為房屋階梯的一部分,由政府制定政策,帶頭開展相關工作,由民間參與,而非民間主導。
房屋問題愈來愈嚴重,已去到水深火熱的地步,要求租務管制的聲音實在反映不少基層租戶的心聲。社會對於“租管”意見紛紜,政府可先進行相關政策的公眾諮詢工作,向包括業主、租客在內的持份者,徵詢意見,在兼顧兩者利益中才制定更合適的租務管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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