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從劉以鬯的銅紫荊勳章說起

2018-06-13
李伯達
香港媒體主筆協會會員、福山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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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壇教父」劉以鬯病逝,享年百歲。劉先生著作等身,其中《對倒》被翻譯成多國文字,《酒徒》則被譽為中國第一部意識流小說,這兩部作品更分別啟發王家衛拍成電影《花樣年華》及《2046》。他的文學成就已經獲得公認,影響力不僅在香港,而是整個華文世界。

特區政府似乎也重視他的離去。民政事務局發表新聞稿,局長劉江華盛讚他「一生推動香港文學藝術,是香港的文學泰斗,其貢獻惠及多代香港作家。他的離世是文化界一大損失,我們永遠懷念他。」

授勳側重政商界 輕視文化界

但這麼一位「文學泰斗」,生前獲特區政府頒授的只是銅紫荊星章(2011年)。第一次(2001)更只獲頒發榮譽勳章,與一些區議員同伍。這折射的是特區政府對文學的輕視,整個授勳制度完全由政商界瓜分,淪為「分餅仔」,文化界只是陪襯。

香港現行的授勳制度,源自英國傳統的爵士制度,特區政府成立之後作出一些調整。大致如下,最高榮譽是大紫荊勳章,其次是紫荊星章,榮譽勳章。紫荊星章又分為三等:金紫荊、銀紫荊、銅紫荊。

「文學泰斗」劉以鬯獲得的就是銅紫荊。我特地去查看當年獲得授勳的人士,都是達官貴人。比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蔡瑩璧、世貿集團主席許榮茂、代表商界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獲金紫荊,考評局主席吳克儉獲銀紫荊,他們獲得的榮譽都在劉以鬯之上。但是幾十年之後,劉以鬯的小說還在流傳,上述人士的名字有多少人記得?

事實上,授勳遴選委員會由政務司長主持,制度設計有嚴重缺陷,誰官大、誰錢多、誰通天獲得的榮譽高,不管政績如何,口碑如何,形象如何,實際貢獻如何。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長官和三司司長)、立法會主席、城中巨富無一例外撈到大紫荊,局長、常任秘書長則獲頒金紫荊、銀紫荊,完全是「太公分豬肉」。還有建制派政黨、社團大老,亦要「平分秋色」。

官員主導的遴選必須改革

回歸之初授勳,特別是大紫荊勳銜的頒授,獲得者大多是德高望重的愛國愛港人士,認受性較強。後期則淪為私相授受,去年梁振英卸任前更大批發,共12人獲頒大紫荊。

如此授勳,政商界是鮮花,文化界連綠葉都不如,只是小草。雖說金庸、饒宗頤也曾榮獲大紫荊,但金庸更多是其在政治、社會上的影響力,而非作家身份,饒公則早就登上聖壇,不敢不頒。與金庸並稱的另一位武俠小說大家梁羽生,與勳章無緣。金梁「伯樂」、文化教父羅孚,亦沒有勳章。

音樂家顧嘉煇獲得金紫荊,與其齊名的「香港流行曲之父」黃霑沒份。「一代詞聖」陳蝶衣在香港生活超過半世紀,留下了《南屏晚鐘》、《情人的眼淚》、《我的心裏沒有他》、《春風吻上我的臉》等名曲,也未獲頒勳章,去世的時候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倒是送了花圈,香港特區政府沒有任何表示。

目前這套授勳制度已被政治綁架,完全由官員主導,是時候作出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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