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堅決反港獨 取締民族黨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週表示,正考慮援引《社團條例》第八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陣與反對派政黨遂於日前聯同多個港獨團體集會抗議,卻只有六百人出席,示威成了示弱,可見港獨不得人心。
集會上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與民族黨可謂獨味相投,聲稱特區政府此舉是令市民「放棄」他們擁有的自由,屬「政治審查、言論審查」。但《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表明了自由有底線,而且有權利就有義務,保障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正是重中之重,推動「港獨」明顯是牴觸此限制,故反對派的言論並不成立。
此外,英美兩國伺機以「捍衛」法治和結社自由為名,試圖干預本港事務。英國外交部稱不支持港獨,卻又對港府考慮「封殺」民族黨表示關注;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也表示香港的繁榮是建基在法治之上,保障了言論及結社自由,又稱要「堅決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
只是,民族黨是一個主張港獨的組織,強調要建立「共和國」、廢除《基本法》,再制定「憲法」,更於校園「播獨」荼毒學生。這些言行嚴重威脅國家領土主權以至香港社會和諧,衝擊一國兩制,早已不是憲法及《基本法》的保障範圍。英、美口口聲聲捍衛法治,卻試圖包庇民族黨的非法行為;既然反對港獨,為何不支持港府依法取締民族黨?
更諷刺的是,《社團條例》其實是回歸前港英政府留下的法例,在回歸後經過法律適應化修訂而保留。是次特區政府引用條例僅僅是為保衛國家領土完整,有根有據去使用條例,而非如殖民政府般實行殖民統治、打壓工人。英方現在反過來抹黑特區政府,實在讓人貽笑大方。
本土民主前線、青年新政、香港眾志及香港民族黨等都是近年成立的獨派組織,而這些組織不約而同地爭取外部勢力支持。民族黨的召集人陳浩天更和台獨、藏獨、疆獨和蒙獨人士勾連,要籌備成立「自由印太聯盟」以「圍堵中國」,有報道更稱其定期收受台獨人士資助,居心叵測。港獨分子企圖撕裂香港社會不在話下,更與分離勢力同流合污,威脅國家的領土完整及主權安全。
當局已多次解釋援引《社團條例》審核「民族黨」的合法性,但反對派政客與「獨派」組織未有因而收斂,反顛倒是非,把港獨合理化。就此,港府需儘快禁止民族黨運作,並嚴肅處理民族黨及其他港獨勢力的違法言行,以體現維護國家安全及遏止港獨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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