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洛絲:西洋菜南街不再 街頭藝人何去何從?

2018-08-10
黃洛絲
公營機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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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立了十八年,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被「殺街」了。或是不捨,或是歡迎,這個被譽為街頭文化發源地的地方於八月四日全面恢復行車。行人專用區於2000年12月15日起實施,當時是為了改善步行環境而設立。

根據運輸署資料,發言人當時表示:「路上沒車,走起來才覺安心、舒適。行人專用區這概念自然也就可以鼓勵市民盡量步行,養成環保生活習慣。」。在實施後,商舖、宣傳攤位陸續進駐,也有不少街頭表演者在此覓得一片天空。然而,隨之以來的是震耳欲聾的大喇叭和「大媽團」的歌聲,在街道兩旁的住戶亦飽受嘈音困擾。民政事務署於2013年曾透過問卷收集附近商戶及住戶的意見,超過八成人支持縮短行人專用區開放時間。其後於2014年,區議會亦通過行人專用區只於假日開放。時至今日,區議會決議取消行人專用區,這個繁華煙花之地終回歸平靜。

然而,「殺街」是否就能把擾民的「大媽團」趕盡殺絕?未必!根據油尖區區議員孔昭華表示,在宣布行人專用區終止後,陸續接到商戶和居民有關尖沙咀海傍的嘈音滋擾投訴,從每月一兩宗上升至十多宗。據不同人士觀察,在尖沙咀海傍擺放攤檔的數目亦有所上升。到底街頭表演與居住環境質素兩者是否不能並存?抑或只是香港「土地問題」衍生的衝突?

讓我們來看看英國和澳洲對街頭表演的規管,大抵可以作為借鏡。外國普遍採取發牌制度,英國會規定表演者不能主動要求打賞,澳洲會劃分可表演區,悉尼更會要求表演者上課以加深對當地規例的認識。反觀香港,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表演者需要向食環署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若牽涉搭建構築物更需要提早四十二天申請,當中需要由消防處、警方審批,環保署及屋宇署亦時有涉及。對於現時流行的快閃樂隊文化實在有所窒礙,或是繁複的行政程序催生了這種快閃文化。不時於新聞報導看到有快閃樂隊被驅趕,或是被控以阻街,引致雙方矛盾加深衝突加劇。警方或有關人員根據相關規例執行職務,但當規例不合時宜或不近人情,前線人員和表演者就首當其衝被置於對立面上。

除了規例不合時,沒有合適表演場地是另一個問題。表演者被驅趕的另一個原因是有關部門接到投訴指表演造成嘈音滋擾。西洋菜南街兩旁是住宅大廈,晚上的燈光和嘈音污染對居民的生活質素確實構成很大影響。政府於西九文化區推行街頭表演計劃,一方面希望覓得一個合適表演空間,另一方面亦可以由表演者豐富文化區的藝術氛圍。但申請許可證被指限制多多,對表演性質的界定亦較含糊,更有表演者指有「藝術審查」之嫌。

西洋菜南街有表演者及檔戶組成了自治組織,望透過自我規管減低對附近居民的影響。也有聲音要求警方加強執法。街已殺,香港街頭藝人到底何去何從,公共空間如何運用,仍有待這個城市慢慢發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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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旺角行人專用區正式劃上句號。行人專用區的設立,本意為提供一個暢通的通道讓遊人使用,不過行人專用區這個公共空間在近年逐漸變質,成為一個眾多賣唱團體聚集,不單阻塞道路,更以噪音擾民,令不少居民處於水深火熱當中。

    蔣彥亮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