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梁頌昕行李門違「同行同檢」 高院判空姐勝訴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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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幼女梁頌昕前年在機場遺留行李,其後獲機管局准許,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並通過安檢。有機艙服務員認為機管局決定違反「同行同檢」安排,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出,機管局與機場保安公司准當日許手提行李不跟隨旅客而進行保安檢查,是違反了今年四月修例前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即「同行同檢」,因此裁定申訴人勝訴,並頒令機管局一方支付訟費。
判詞又提及,機管局指如果根據申請人一方的理解,會令機管局和航空公司無法提供將失物送入禁區的「禮賓服務」,對乘客造成不便,但法官指出,並無資料顯示公眾可以得知這項「禮賓服務」,以及這項「禮賓服務」是否提供給公眾或只提供給特定的人,無從判斷會否對公眾造成不便。
梁頌昕在2016年3月在機場遺留行李,之後獲機場管理局特准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機管局在今年四月底已修改檢查行李的規則,將全程需要同行同檢,改為在人手覆檢階段才需要乘客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