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香港職業女性產假不足百天?
用甚麼來衡量各地政府對「人之初」的尊重程度?當然是產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星期三(10月10日)公布的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法定產假延長至14周,並提出補貼框架,新增的4周開支將由政府承擔,上限為3萬6千多元。14周相等於98天,但內地職場婦女的產假最基本都有128天。點解香港職業女性的產假這麼短?
1970年首次引入10周產假
香港於1970年首先引入10周無薪產假,並於1981年作出修訂,規定資方需要提供相等於僱員平均工資三分之二的產假薪酬,政府最終亦在1995年將比例提升至五分之四。
香港媽媽產假規定要放前4後6(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好多媽媽會覺得產前放假太久無事可做,產後只有6星期休息又不太夠夠,復工時寶寶才1個半月大,新手媽媽實在割捨不下,因此不少人都改放「前2後8」。而且最慘的是,香港媽媽除了產假不夠長,產假期間只有80%的薪水,亦沒有任何育嬰假期或是育兒津貼,令越來越多人放話說「不想生」。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於2000 年制定的《保護生育公約》,其中建議產假應為期不少於14周。香港現行產假只有10周,安排比世界其他地方都落後。但對於延長假期,而且是有薪假期,社會上有不少人都反對,認為會產生社會成本,令延長產假遲遲得不到落實。
產假延至14周 政府出錢補貼
林鄭月娥在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時表示指,產假增加至14周,可讓媽媽有更多時間陪伴和照顧初生嬰兒。所額外增加的四星期產假薪酬,以現時產假薪酬的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並以36822元為上限(即月薪5萬元的僱員可得四星期產假薪酬)。政府會承擔該項產假薪酬開支,以報銷形式向僱主發還。以2016年有約3萬1千名女性享有法定有薪產假計算,預計每年相關開支達4億7千多萬港元。
而作為良好僱主的榜樣,政府會由即日起延長所有女性政府僱員的產假至14星期。所有分娩日或預產日在今日或之後的政府僱員,均可即時受惠於這項措施。
● 知多點
雖然香港之前遲遲未正式宣布延長產假,但香港有不少企業早已延長女性員工的產假,由16周至20周不等。例如:
匯豐及恒生銀行:14周
香港蜆殼:16周
香港寬頻:16周
渣打銀行:20周
Tata Communications:2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