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稱警方封路觸發佔領街頭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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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九名被告中的戴耀廷在庭上結案陳詞,指與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起佔領行動,是希望引起人心中的自我犧牲及平和,不是激發憤怒和仇恨。
戴耀廷指佔領行動是公民抗命的最後一步,佔領行動的指導原則是「非暴力」,示威者會等候被拘捕,不會反抗。至於公民抗命的目的是要引起公眾關注社會不公平,若進行公民抗命便不可能有意圖造成不合理阻礙,否則便不是公民抗命。
他又指2014年9月28日,示威者被邀請到分域碼頭街的示威區,如果不是前往示威區的通道被封鎖,示威者不會佔領分域碼頭街一帶,警方之後亦無需放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