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上車攻略》 物業買賣稅項繁多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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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北上購買物業,除了繳交印花稅外,另外需要繳付契税、交易手續費等,日後轉手的話,賣家須支付更多稅項,如個人所得稅、銷售營業稅等等。
 
一般物業買賣:
▶契稅:由買方須繳交契稅,按樓價計算3%至5% (視乎單位面積而定);
▶印花稅:買賣雙方各須支付,按樓價0.05%;
▶交易手續費:買賣雙方各須支付,3元人民幣/平方米;
▶登記費:個人住房名義80元人民幣;非住房名義約550元人民幣;
▶房屋產權證:5元人民幣;
▶土地使用證:5元人民幣;
 
物業轉手時,賣方承擔額外稅項:
▶個人所得稅:按樓價20%;
▶銷售營業稅:按樓價5%;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銷售營業稅7%;
▶教育附加費:按銷售營業稅3%;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累進税率,增值額x30%/40%/50%/60% (按增值額佔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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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留意「大灣區」不同城市的轉售限制有異,為調控樓市而設有「禁售期」,業主不能在指定時期內轉售物業:
 
大灣區住宅物業禁售期(部分):
▶深圳市:住宅須住滿1年、商務公寓須住滿5年
▶惠州市:須住滿3年
▶珠海市:須住滿3年
▶廣州市:須住滿2年
▶東莞市:須住滿2年
 
溫馨提示:
內地當局為調控樓市,隨時都有新政策出台、嚴打「炒樓」,而且各城市的調控細節各有不同,有經營「大灣區」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就建議,買家如欲到「大灣區」購買樓房,宜視作長線投資而非短炒,並向發展商或代理商索取詳情。
 
港人在內地錯買「爛尾樓」的新聞屢見不鮮,究竟買家要留意哪些細節方能避免「中招」?下回再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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