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芸:遊行變騷亂 警方應停發「不反對通知書」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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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在審批遊行集會申請時,若判斷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公共秩序,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避免影響市民生活及因而引致的傷亡。

蔣麗芸表示,遊行集會幾乎每周一次甚至兩次,除早前舉行的光復上水遊行及沙田區反送中大遊行外,有團體計劃於本月二十日於旺角遊行、本月二十七日於紅磡遊行,以及本月二十八日分別於將軍澳及港島西有遊行,這些遊行活動距離民居極近,若遊行後示威人士拒絕離開並與警員發生衝突,將對當區居民及商戶造成影響及破壞。

蔣麗芸已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呼籲警方應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及香港人權法例,在近期暫停批出經評估後可能會導致騷亂發生、影響「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的集會遊行「不反對通知書」,避免影響市民生活及因而引致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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