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港澳台居民可購東莞新樓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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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市住建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7月31日)聯合印發《關於簡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購房相關資料要求的通知》。港澳台居民年滿18周歲、在東莞市已領取居住證,且個人名下在東莞市無住房,可以在東莞市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在東莞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該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稱這是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部署,便利港澳台居民在東莞就業、創業、學習、生活,根據有關政策要求而作出的決定。
圖: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