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男子涉將軍澳斬人 否認處理緩慢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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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凌晨發生斬人案,警方指下午在羅湖拘捕一名50歲的男子,他涉嫌與將軍澳凌晨發生持刀傷人案有關。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警方凌晨1時半左右收到有人報案,指將軍澳寶琳北路、景林邨和頌明苑之間的行人隧道內發生斬人案件,警方衝鋒隊及巡邏小隊人員4分鐘後到場;案件列作傷人案處理,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不認同警方處理將軍澳斬人案的速度緩慢,指警方於凌晨1時36分接到報案後,在5分鐘內到場,並向現場目擊者作初步調查,而現場警員首要目的,是救援傷者和緝兇,因此不會在現場取出紙筆向目擊者錄取口供。
他又說,在事發前沒有收到任何情報,而根據初步調查,涉事男子曾飲酒。警方事後已向附近屋苑的保安進行調查,想翻閱閉路電視片段,但需特別技術人員在場才可翻閱,最終在凌晨5時才可看到相關片段。他認為警員有盡力調查案件,但未必有充足資源,在每座大廈掃蕩和搜證,反映撲滅罪行過程中,警民合作很重要。
另外,有網民發起透過築成人鏈,佔用馬路,警方指有關行動會影響公共交通服務,對市民會造成嚴重滋擾,呼籲公眾要保持理性,不要參與非法的不合作運動。他重申,尊重市民行使遊行集會的自由和權利,亦要顧及其他人的權利,顧及示威活動會對社區帶來不便和滋擾,任何不合作運動以任何方式進行都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