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連捐地都質疑的「懷疑時代」
新世界發展捐地300萬呎,面積相當於1.5個維園,以政府農地收回價計算至少值10億元。對此,社會各界理應拍手歡迎、不會抗拒;只可惜,有人還是用陰謀眼光視之,譬如有「股壇長毛」之稱的David Webb,便質疑這是否涉及向政府磕頭,又或是否可獲許可發展更佳土地云云。
新世界發展的第三代鄭志剛在業績會上表明,為免令人誤會涉及利益輸送或利益衝突,故捐地周圍都無集團其他土地。可以看到,於今高度政治化的環境裡,商人即使要行善,都要小心翼翼,以至必須小心翼翼,做足一切工夫慎防招人話柄。
當然,有人或指,這不過是欲蓋彌彰,背後肯定存在利益糾葛。就如David Webb所說,是否中央下了命令「止暴制亂」,所以商界不得不配合維穩?發展商捐地是否僅僅小往大來,以圖換取更大的發展利益?
問題來了:如果中央真箇施壓,為何其他發展商卻沒效法?難道他們又不擔心自己會受中央「制裁」?發展商如是,其他商界呢?為何不見有股大規模的捐獻潮流出現?
再者,正如文首所言,當考慮到今次捐地規模之大、價值之高,這恐怕不是「小」往大來,所付成本絕對不菲;那麼,政府又能否補回如斯之多的利益?尤其是,眾所周知,甚麼獲得許可發展其他農地之類,真箇能夠由政府說了算,不必通過其他反對聲音嗎?這個極高成本的押注,保證可以取得任何回報嗎?商人是否考慮清楚,如意算盤能否順利打響?
總的來說,David Webb的相關質疑,既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也沒有任何理性分析基礎。
遺憾的是,香港進入了「懷疑時代」,甚麼無理無據的陰謀論,都居然大有市場。筆者常云,要證明一件事存在相對簡單,要證明一件事不存在則困難得多。譬如,我可以說我見過「人魚」,我只要讓大家一起看到,甚至聽到、摸到、感受到便成;反之,如果我其實從沒見過,而我卻一口咬定我曾經見過,則其他人要證明我未曾見過,就根本沒有「反證」可以提供。在哲學上,除非犯了「邏輯矛盾」,譬如我說我畫過「內角總和是360度的三角形」,這肯定是假的;但我若說見過「天空上飄著一個三角形」,則沒有人可證明我未曾見過--這就是陰謀論的弔詭之處,因為一般難以被證實是不存在的。
陰謀論理該不值一哂,因為任何理性、嚴謹的人,都只會相信有確鑿證據之事。然而,基於「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出於感性及利益關係,只要該說法的可信性不是0,人們還是不排除會相信。惟筆者必須指出,傾向相信與深信不疑,絕對是截然不同的兩碼子事。我們可以有所「懷疑」,卻不宜太過「堅信」;而且,信奉「人魚」與否雖無傷大雅,但在一些茲事體大的事情上,我們則應有所保留。香港的普通法精神,是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實行「無罪假定」;所以,除非證據確鑿,否則法庭不會為刑事案輕易定罪。
David Webb如果有充份證據,去證明他口中所說的,筆者十分鼓勵他落案舉報;否則,若然毫無證據,不過是個人臆測就含血噴人,以至竟然非議捐地善舉,甚而窒礙其他發展商捐地,又或窒礙所有慈善行為,則肯定於理不合、並對社會有害無益。始終,由比爾蓋茲、巴菲特等(承諾捐出一半身家),到香港過去常有的隱形富豪,其捐獻行為背後都不排除有利益瓜葛,難道我們都要悉數以「懷疑」及「陰謀論」視之?在定義慈善行為時,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究竟我們應鼓勵抑或譴責?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