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澄清無借救護車予警方 但曾借出兩輛24座小巴
消防處指,網上有傳言指消防處將車輛借予警方進行拘捕及驅散等行動,處方否認事件,但承認曾借出兩輛24座多用途小巴予警方使用,借出時已移去消防處標誌及F字車牌,故不涉及任何喬裝行動。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總部陳慶勇指,由6月修例風波發生至今,發生了700多宗與聚眾有關的火警服務,及1030宗緊急救護服務。他說示威者在聚眾活動中縱火,但平日的召喚服務並不會停止,事件對前線的同事及通訊中心造成沉重的壓力;10月中的三場聚眾活動中,消防處的緊急服務承諾由過去的92%急跌最多兩成,至62.38%。
對於網上流傳,有警員以救護車作掩護拘捕示威者,副救護總長曾敏霞澄清沒有此事。她強調救護車上有警員登車是因為事件涉及刑事案件,或者是有警員受傷等,重申做法一向都存在。她提及,在10月20日當日,有公眾阻礙救護車輛執行職務,亦有一名男子手腳被綁上索帶,救護員圖解開索帶時被途人阻止,相信公眾都不希望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被問到處方有否將該處車輛外借予警方,陳慶勇指消防處並無借出前線車輛,但承認兩輛24座多用途小巴予警方使用,在借出時已移除消防處標誌及車牌,車輛的外表與一般的24座小巴無異,因此不存在喬裝問題。他又說,,處方在資源上無空間借出前線車輛,如果借出將影響消防處前線工作,因此不會有此安排,警方亦無需要借用。
另外,被問到與警方是否存在意見不合的情況時,他則指,前線人員近日壓力大,可能有零星的意見不合情況,但不存在衝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