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明:「先住後付」真係咁著數?
近日有報導指一名女藝人以「先住後付」的方式購買一幢位於馬鞍山的數千萬獨立屋,頓時成為城中熱話。近期亦有不少樓盤推出「先住後付」的付款方法吸引買家入市,今次由筆者講解「先住後付」的由來以及利弊。
什麼是「先住後付」
「先住後付」是一種延長成交期的付款方法,一般來說,買家簽署買賣合約時,只需先付樓價約一成訂金(視乎發展商而定),剩餘的金額則需於指定年期過後繳付,讓買家不用即時供款,便可入住單位(有些發展商則會收取額外入住許可費)。近期發展商要應付政府快將實施的一手樓空置稅而加快去貨的速度,避免因單位未能於指定日期內售出而要繳交額外差餉。有些發展商則因應樓市氣氛,推出「先住後付」的方法吸引買家以增加樓盤的銷情。
「先住後付」的好處
「先住後付」最吸引人之處是以少部份首期去置業,並且有較長的時間去安排資金。這方法對換樓客十分吸引,因他們可以先繳付較少的首期入住新屋,之後再有更多時間讓他們放售現有單位,避免同時要供兩層
樓,減輕供款壓力。
「先住後付」或需承受的風險
使用「先住後付」的買家亦需承受一定的風險,若果買家付尾數時樓市轉差以至樓價下跌,從而令到估價下跌,買家於申請按揭時,銀行有機會因估價不足而不能批足按揭,屆時買家可能需付更多首期。而「樓換
樓」的買家更要注意的是,以「先住後付」購入另一個單位時仍需繳付15%印花稅,如想獲退回新物業多繳的稅款,則必須於12個月內賣出舊有物業。
不同發展商的「先住後付」計劃亦有所不同,建議每位買家進行交易時,都要先仔細地查看計劃的條款及細則,例如提早還款是否設有額外費用,並且考慮清楚樓市狀況及計劃是否適合自己,免招損失。
經絡按揭轉介高級副總裁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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