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芷楓:遏止校園性侵應設立強制通報機制
網上討論區不時流出校園性侵個案,部份更節錄了相關的短訊對話,使外界半信半疑,更憂慮校園性侵案是否有惡化跡象。若單憑教育局數據,中小學校園的性侵個案似乎不多,2013至2017 年,教育局僅接獲40宗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報告。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五年同樣接獲了 12 宗有關懷疑學校不當處理校園性騷擾投訴的舉報,當中有 1 宗個案確認屬實及 1 宗個案確認部分屬實。數字不禁讓人質疑,校園處理性侵的處理機制是否有改善空間?
目前機制下,校園性侵的處理相當依賴中小學校方。教育局即使接獲懷疑學校不當處理校園性騷擾的投訴,通常先把個案轉介至該校辦學團體自行處理,只有該投訴有證據顯示學校存有重大失誤,教育局才會正式介入調查,並按個案的實際情況及嚴重程度,給予學校管理層適當的建議或發出警告信,要求學校檢討處理程序及步驟。
至於社會福利署的介入,則要個案被報警後,警方「虐兒調查組」才會視乎情況轉介。但若當事人未成年,而校方及監護人不願報警,社署及警方均難以介入。可見目前機制下,校方對校園性侵的處理具有關鍵「生殺大權」。但性侵案件畢竟有損校譽,故校方傾向不報警,只求在校內息事寧人,或至多讓性侵者記過、向受害人道歉了事,整個過程未能顧及受害人的身心需要及個人意願。
校園性侵事件對加害者、受害者的不良影響可一直蔓延至其長大成人,而這些個案或傳言更會於校內流傳,影響校園風氣,使部份有歪念者存僥倖心理而對性侵躍躍欲試。每年大學的迎生營,都會傳出有人借「玩遊戲」或「相約談心」為由,性侵受害者。平等機會委員會最新調查更指,近四分一受訪大學生在過去一年內曾受到性騷擾,包括有遭教授、講師明目張膽地遭性侵犯的個案,而當中只有2.5%人曾作投訴。
政府應制定法例和機制,要求不論是小學、中學甚至大專學院,也要把涉性侵的個案「強制通報」予社署或教育局等相關機構部門,再由有關部門審視個案處理。至於處理手法、報警與否,都應由社署或教育局作最後判斷,而非把決定權交由在校園性侵個案中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校方或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相信此舉有助防止近年校園性侵的風氣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