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檢疫地址 男子判囚3個月成首例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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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1歲男子本月初在深圳灣口岸過關時,虛報接受檢疫的地址,他周一(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成為政策推行以來首宗被判監的案例。
被告被控於3月8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向職員虛報接受檢疫的住址,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他承認控罪。
被告求情時說,已經知錯,又指當日離港為探望朋友。他指自己沒有指定居所,近年在元朗街頭流連居住,申報虛假地址為避免送往隔離營。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行為自私,是妄顧社會安全,一開始已無心配合政策,白白浪費醫護人員的努力,因為判處他即時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