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兩辦有權有責發聲 胡志偉:不應干預
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發稿,強烈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委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以及部份反對派議員「拉布」。有建制派議員認為兩辦有權有責對香港現狀發聲,如果不表態是失職;民主派議員就認為兩辦明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而有大律師公會執委就指,兩辦的言論有違基本法。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現時反對派拖延內會選舉正副主席,令議會癱瘓,是危害「一國兩制」,港澳辦和中聯辦有權有責對本港現狀發聲,否則就是失職,形容他們的發言就像醫生見到糖尿病人食糖而作出預示,又認為兩辦今次是想提醒民主派不要「玩出火」。
對於泛民聲稱有關行為是針對《國歌法》,梁美芬強調《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必須立法,如果想阻擋通過《國歌法》是幼稚的行為。至於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對郭榮鏗作出檢控,她認為要應交由律政司決定。
胡志偉:中央不應有權用盡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就指,《基本法》寫明除了國防及外交,其他全屬香港內部事務,所以立法會內會選主席一定是香港內部事務。現時兩辦明顯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質疑是想挽回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的選情。
他又指,中央擁有很大權力,雖然中央有權表達意見,但為了一國兩制實施,中央更加要約束自己,不是有權用盡,令港人懷疑高度自治,強調中央的干預無助解決本港政治問題。
另外,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指,《基本法》規定中央機構不得干預特區內部事務,但兩辦高調提及立法會特定事件,提出處理方法,甚至包括本地的刑事罪名,反問這都不算「干預」算是甚麼。
他指即使港人犯法,都是特區內部事務,無理由要由兩辦討論。不過他認為,今次事件即使中央機構違反基本法,但有關條文未正式立法,較難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