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下周一起申請 最快3星期可得補貼
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下星期一(25日)起接受第一階段申請,僱主可申請6至8月補貼。但如果僱主申領補貼的月份,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今年3月,僱主就需要向政府交罰款。
政府將會在周二(19日)正式推出官方網站,網上有關申請表格則會在5月25日早上7時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期間開放,僱主或自僱人士可以透過官網申請。僱主可於網上填寫及遞交表格,申請人需要填寫商業登記等相關資料、銀行戶口編號及月結單掃描副本等,預計一般在15分鐘內可以完成所有填表申請程序和上載資料,當局在收到表格後3至4星期內會發放補助。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說,如果在6至8月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支薪僱員總數少於3月的僱員總數,即視為違反計劃承諾,政府將會取回僱主補貼額及要求僱主繳交罰款;罰款百分率按該公司三月份僱員總數遞進,即公司規模越大,罰款比率越高。
馮程淑儀說,政府會抽查部份參加「保就業計劃」的僱主,包括上門要求僱主提交相關數據。當局會在網上公布參加計劃的公司名單、僱員人數,以及獲得的補貼額,提醒僱主要提交準確無誤的資料,如果提供虛假資料,是刑事罪行,可能會被檢控。
羅致光:計劃工資水平不能取巧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就指,只要僱主在3月31日前,有為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就符合資格僱主可以選取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個月份的工資開支,計算補貼,強調這些數據已經是「歷史的一部份」,因此僱主不能因應計劃在薪酬和人手上作出調整。
至於下一期的工資補貼,他就說初步構思會要求僱主選取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個月的數據,作為計劃基礎,細節會視乎今次推行的經驗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