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網媒記者「冇王管」必須發牌監管
隨著科技發展及智能手機的廣泛運用,本港湧現了不同的網絡媒體與自媒體。然而,自去年暴亂開始,有很多示威者在暴力示威的前線自稱「記者」,出入暴亂現場,甚至公然阻礙正在履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早前就有一名網媒男記者於直播期間,粗言不絕,對女警身材評頭品足作性騷擾,更有百多名記者早前包圍警員拍攝拒絕讓路。由於有網媒濫竽充數,現時新聞界的專業水平每況越下。當局需盡快設立網媒機構及記者發牌制度,要求記者須遵從專業的操守標準,以保障新聞質素。
現時本港未有官方機構集中簽發記者證。各傳媒機構或組織自行簽發記者證,令人難以確定持證人是否記者。警方早前已在拘捕行動中檢獲假記者證,亦有坊間流傳圖片,顯示多名狂徒於暴動後,在佐敦以假記者背心偽裝記者,違法亂紀。另一方面,有網媒及「記者」不擇手段造假新聞,肆意抹黑、污衊警方,挑起社會矛盾。所謂的「爆眼少女」、「太子站毀屍」、「警員在新屋嶺性侵」、「15歲少女陳彥霖被殺」等報道,便有蒙蔽不明真相的市民,給暴亂火上澆油的意圖。
令人心痛的是一個名為「深學媒體」的網媒,置年幼學生的安危於不顧,派遣13歲學生在衝突最前線做「義務採訪」,行為極不道德。記協主席楊健興不單沒有呼籲未成年人士應停止參與任何在示威現場的採訪活動,反而認為未成年的「學生記者」採訪暴力活動現場無問題,「理解他們只是希望走在『歷史最前線』。」其言論超越社會道德底線,極不負責任。
假新聞、謠言、荒誕「故仔」氾濫的風氣並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自網絡媒體興起,吸睛之戰漸趨激烈,部分媒體的經營手段亦走向極端。筆者建議政府盡快設發牌制度,規管網媒。現時有通訊局規管電台與電視台,《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監管報刊,網媒豈可完全「冇王管」?社會不接受任何人都可以自稱記者,記者發牌制度可以促進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發牌制度有助維護記者尊嚴,不會影響到新聞自由。政府亦應參考其他政府的經驗,盡早制定《反虛假信息法》打擊造假新聞氾濫成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