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院裁定孟晚舟案符雙重犯罪原則 須繼續引渡聆訊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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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裁定,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符合美加「雙重犯罪」原則,須繼續引渡聆訊程序。
48歲的孟晚舟到庭聽取裁決。法官霍姆斯在判詞中指,引渡案所要求的「雙重犯罪」原則適用於本案,美國制裁對「雙重犯罪」影響的分析和背景已被充分考慮。
法官在長達23頁的判詞中說,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即使發生在加拿大,亦會被視為犯罪。對於孟晚舟一方指,加拿大無對伊朗作出制裁,即孟晚舟所犯的罪行在加拿大不應構成犯罪,法官不同意,指加拿大法律決定的是指控本質,無論是否有制裁,孟晚舟欺詐行為就已觸犯罪行。
法庭將會舉行聆訊,以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引渡孟晚舟。下階段聆訊預料在下個月進行,預計爭議包括加拿大當局在拘捕過程中,有無侵犯孟晚舟的權利。
中國駐加大使館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與堅決反對,已經向加拿大提出嚴正交涉。
華為發表聲明,對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強調一直相信孟晚舟是清白,將繼續支持孟晚舟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晚舟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