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籲市民周五不要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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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留意到有人以宗教名義,號召市民星期五在港島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
警方在網上發文指,根據有關限聚令的現行法例,對宗教活動中群組聚集的豁免,前提是這個活動的舉行地點,是在興建作為崇拜地點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因此,不是所有宗教活動,都屬於法例所列明的豁免群組。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此外,人群集結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和可能能違反限聚令訂明的相關罪行。
聲明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任何群組聚集都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風險,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警方當日會在集會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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