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稱中央保留部分國安案件管轄權 譚耀宗指未有具體內容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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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將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中央應保留在極其特殊情況下,對特別嚴重案件的管轄權,而中央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應監督及指導特區執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上圖)被問到何謂「極其特殊情況」時表示,今次立法工作是國家層面,相信涉及的是較複雜的國家安全事情,例如牽涉情報和國與國之間問題,與本港治安問題是兩回事,因此應該有專門部門處理,而常委會在立法時,會就相關情況列明規定和準則,不成問題。 譚耀宗又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正進行立法工作,但仍未有具體內容。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就表示,按港澳辦最新的說法,日後國家安全案件有機會在內地審判。他指,《基本法》第十九條說得很清楚,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案件均有審判權,質疑港澳辦的說法是違反了《基本法》。
聯合陣線發起網上聯署反對美國干擾
另外,「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發起網上聯署,反對美國等外部勢力干擾《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
譚耀宗表示,國家為香港訂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天經地義,批評美國就國安立法對香港作出制裁、插手本港事務,企圖透過香港來壓制中國發展是違反國際法,指美國亦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反對香港就國安立法是雙重標準。
譚耀宗強調,立法後為香港帶來更安全的營商環境,並不會影響市民享有各種自由和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