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插「光時」旗撞警員 24歲男成首宗國安法檢控案件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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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歲男子在7月1日涉嫌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員,他被控以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是首宗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

辯方在庭上指,被告現時仍在東區醫院留醫,腿部多處骨折,目前未知何時可出院。案件押後至下周一(7月6日)午或更早出院時間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事發在7月1日,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上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試圖截停他的一批防暴警員,之後被捕。

根據條文,恐怖活動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延伸閱讀
  • 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因為他認罪將他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依例最低刑期是5年,未獲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呂世瑜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呂世瑜要繼續服刑。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