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新入職公務員需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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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所有由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

政府今日(8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出新入職公務員宣誓建議,指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基本法》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至於現職公務員,當局建議先安排在政府決策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者,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及律政人員等公務員,以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而其他公務員的宣誓或簽署文件程序,則在其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其他職系時進行。

政府指宣誓建議與《港區國安法》相符,在考慮和落實建議時,須考慮當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或聲明時,應採取的跟進行動及處理機制。當局會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同時繼續與律政司研究,擬定落實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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