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3死車房爆炸案 維修工誤殺罪成囚8年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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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慈雲山一間車房爆炸造成3死,39歲車房維修技工早前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今被判監8年。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被告當時明知而有目的地採用不合法的方法,取出的士燃料泵,故意洩漏石油氣,並將車房捲閘拉下,試圖掩飾行為,最終維修槽旁的風扇跌下,產生火花,引致爆炸。 法官認同,被告當時是受車房東主的指示,如果不照做可能會失業,而車房內有多個燃料泵,反映事發當日並非首次進行相同步驟,只是之前做過但沒出事,令被告變得「大安旨意」。 

法官指,被告本身亦嚴重受傷,身體大範圍燒傷,明白他與家人面對的困難,他亦對行為感到內咎及痛苦,但他一定要為行為負責,判刑亦要有強烈阻嚇力,因此以監禁9年為起點,考慮到案件審訊延期,扣減1年刑期。

案發在2015年4月26日,案情指被告黎駿豪在維修一輛的士氣缸時嚴重疏忽,在釋放石油氣時未有確保氣體不積聚,最終相信因為維修槽邊的風扇倒下,產生火花引發爆炸。47歲車房東主、61歲的士司機及與車房相連玻璃店的65歲女東主死亡。被告身體亦有35%皮膚燒傷,送院時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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