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對「國安法武器化」說法感驚訝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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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留意到有人提出政府慎防將國安法「武器化」,「我真係好驚訝」,因國安法是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可以說是法治的武器,懲罰犯罪的人,儆惡懲奸,難理解將國安法同武器化放在一起的說法,反而在過去一年,看見金融體系被人「武器化」用以制裁,社交媒體亦被「武器化」用作起底,正正要透過「相當有正氣」的國家安全法來處理及保障社會安全。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記者問到警方搜查壹傳媒總部,是否代表《港區國安法》大於新聞自由,她回應指,國家安全是任何地方的頭等大事,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很多自由及權利,但並非無限制。她又說,國際關注警隊的行動並非始於今天,過去一年很多工作均引起國際關注及憂慮,希望社會看清楚對方的目的。她又表示香港因疫情延後立法會選舉,引起國際關注,但其他國家延後選舉則似乎是理所當然,要份外小心這些有雙重標準,戴有色眼鏡及偏頗的國際言論。

林鄭月娥說,有關警隊執法行動,包括與傳媒的安排,相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正認真研究,若有需要會願意作出調較。她又說,有傳媒已提出法律行動,不能評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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