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認刺傷梁國雄 官:被告熱愛社會因政見不同犯案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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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老翁4月在中聯辦大樓附近,以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腰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鄭紀航形容被告「熱愛社會」,只因與對方政見不同而犯案,決定先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0月13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黃森球,報稱已退休,案情指他於2020年4月16日,在西營盤均益大廈第三期外襲擊梁國雄並造成身體傷害。當日下午2時50分,梁國雄於中聯辦外的集會結束後,於旁邊的均益大廈接受訪問,被告從後走近,用一把銀色金屬鑿刺向梁的右邊腰窩,最終被一名警員制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指「啲人喺香港搞搞震,喺中國搞事,我係嚟教訓佢」。
黃森球在案件開審前認罪,表示「認又得唔認又得,總之搞壞我哋中國地方就唔得」,並稱「我皇帝都照搞」,自己是「替天行道」。他又稱自己是為「香港出頭」,又謂「我係為大家好,唔係為自己」,更揚言「一個許智峯,一個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