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陳凱欣「非妥為當選」的上訴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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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拒絕陳凱欣「非妥為當選」的上訴,意味她將失去立法會議員議席。

選舉主任一方表示,今次案件涉及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等的問題,但法官提出,案件問題在於選舉主任決定前並無給予劉小麗解釋機會,引致選舉過程有重大不當之處。選舉主任一方認為,若選舉主任在不容許一個本身就不符參選資洛的人參選,選舉過程並無重大不當之處。

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在九龍西出選的劉小麗當選後被裁定無效,她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另一方面,選舉事務處在2018年舉行補選填補空缺,由陳凱欣當選。其後劉小麗的選舉呈請勝訴,高院裁定陳凱欣屬「非妥為當選」。她今年6月時表示會向終院上訴,並繼續履行議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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