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桐山:缺失「恥感」的教育是對下一代不負責
2019年的街頭黑色暴力,令香港人「見識」到時下年青人的一些「脾氣」。他們很理想化,很自我,但他們似乎不顧及對其他人的影響,自己破壞社會安寧之後,也完全沒有覺得悔過。簡言之,他們似乎覺得永遠是社會欠了他們。類似的暴力場景,在世界各地遍地開花。為什麼會這樣?我認為與時下的教育制度不重視建立孩子的「恥感」很有關係。
隨著疫情稍緩,小學復課,我的孩子也展開了他的小學生涯,並且在日前第一日返校。在家上網課的日子,我們有機會見到現在的老師是如何與學生相處的。給我的感覺,是現在的老師十分尊重學生,以至於很少批評犯錯的學生。老師每次上課檢查上次佈置的作用,老師有讚揚按時完成的同學,但對於有的同學總是沒有完成,我聽到老師的說法是「都唔緊要」,然後就繼續課堂。我有點奇怪,因為我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如果班上有同學不完成作業,老師經常會在班上批評這些同學。如果第二次、第三次都是如此,很大機會將同學叫到辦公室訓導。在那個年代,老師會用很嚴厲的語氣同學生說話,學生被說哭都是常有的事。
那天下課之後,我跟孩子補了一課。我告訴他:別人交代我們做的事,我們一定要盡力做好,就像老師的作業一樣,如果我們沒有做好,我們最低限度要覺得不好意思,而不是無所謂。
其實,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傳統上都有一種「恥感」、「罪感」文化。中國人講「禮義廉恥」,被稱為「國之四維」,其中之一就是恥。做人不能無恥。對於很多人來說,小學低年級是建立「恥感」極重要的階段。所以中國古代的學堂,學童做錯事要當眾打手掌,就是要讓你在眾人面前臉紅,這是人生極為重要的體驗。由此孩子才會知道,原來別人的認同和尊重不是必然的,只有自己做好,才能得到別人的認同和尊重,也才有將來的社會地位。
日本人同樣講求「恥感文化」,西方人同樣講求「原罪」,人生來有罪。其實都是一個道理,就是要讓人不要自大,要強調自己對別人的責任,而不能總是覺得自己是對的。
我就這個問題與一位做老師的朋友交流,他倒是認為我的理解可能已落伍了。現在的老師,是將學生當成「客戶」,所謂「客戶是上帝」,學生每學期都要對老師評分,如果得罪了「客戶」,隨時飯碗不保。再講,現在孩子珍貴、人命值錢,如果老師批評多幾句,有些學生心理承受能力差,一旦做出極端行為就麻煩了。
對此我個人是不認同的。我認為這個世界如何運作,不能永遠遷就最脆弱的人。換句話說,對群體負責和對每一個個體負責,兩者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要建立一種制度,確保每一個個體都能夠接受,最終的結果只能放棄了群體。為了讓「客戶」開心而令下一代失去了一種重要的心理要素,我們是對每一個人負責了,但我們對社會負責了嗎?對人類的未來負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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